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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軍下士洪仲丘猝死案,洪家指控前542旅旅長沈威志應為此案負責,高院更一審認為,沈收到洪的求援簡訊後,有交代下屬調查,並沒有故意將洪關禁閉,昨仍將沈判處無罪。到庭聆判的洪姊洪慈庸表示結果與一般人認知落差很大,無法接受;洪媽媽更感嘆地說:「只要沈問心無愧就好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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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及連長徐信正、副連長劉延俊、士官長陳以人、上士范佐憲等5人,未踐行正當法律程序將洪關禁閉致死,合議庭依公務員故意剝奪他人國字臉削骨行動自由罪將他們各判處1年到1年6月不等刑期,由於他們已與洪的父母以20萬元到40萬元達成和解,均獲緩刑2年。

另禁閉室管理士陳毅勳,未依規定對禁閉生依其體能及身體狀況施予不同訓練,造成體重過胖的洪因過度操練、體力無法負荷死亡,被依業務削骨過失致死罪判刑4月、可易科罰金12萬元,同樣因和解獲緩刑;憲官兵郭毓龍、羅濟元則罪證不足被判無罪。

4年前的昨天,剛好是洪仲丘被送禁閉的日子,洪在禁閉室猝死,引發百萬白衫軍走上街頭,桃園地檢署將沈威志等18人起訴,去年包括沈威志在內的9名軍士官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,其餘9名士官兵各獲判無罪、緩刑或易科罰金確定。

其中,沈威志一審判刑6月,二審改判無罪,高院更一審昨宣判,審判長謝靜慧花了25分鐘當庭說明判決理由,她解釋何江忠等人被判有罪,是因軍中陋習未依規定召開「人評會」,違反法定程序硬要把洪送交禁閉處分;沈威志是不了解法令規定,不知道要經「人評會」審查,但他沒有積極或故意促成此事,於是判他無罪。

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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